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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30

107年度「臺南市金質企業獎」績優中小企業選拔申請須知

一、  計畫目標
為鼓勵企業以臺南為主要經營基地,積極開拓國際舞台,健全企業營運管理,發揮中小企業「小而美」、「小而精」、「小而強」之精神,以拔擢本市在國際市場具高度競爭力之中小企業,作為本市中小企業之典範,並予公開表揚。
二、  主辦單位
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
三、  協辦單位
臺南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、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、和順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永康科技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柳營科技環保園區廠商協進會、安平產業園區廠商聯合協進會、中崙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仁德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新營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台南科技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總頭寮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永康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新田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山上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官田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新市工業區管理發展協會、後壁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灣裡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麻豆工業區廠商協進會、亞太工業區發展協會、佳里工業區管理會、保安工業區管理會
 
四、  參選資格
 (一) 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,000萬元以下者,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(計算基準:106年4月至107年3月之勞保平均人數),並符合前述表揚目的在臺南設籍之中小企業。 
 (二) 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年(含)以上(於民國104年5月30日前成立者)。 
 (三) 外銷比重或外銷金額(參選類別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) 
   1. 外銷比重:前一(106)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0%以上。  
   2. 外銷金額:前一(106)年外銷金額2,000萬元以上。  
 (四) 企業財務狀況健全,最近3年(104、105、106)其中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,且截至106年底無累積虧損者。
 (五) 申請企業如有下列事項,不得參選:
(1) 於申請日前2年內,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、職業災害,或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,處分達2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。
(2) 廠房屬於未登記工廠(有稽查不符合紀錄在案者)。但若已取得工廠臨時登記證明文件不在此限。
(3) 公司或其負責人有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。
 
五、  參選方式
      參選企業需由工商及社會團體、學術研究機構等登記立案單位推薦參選(推薦書),自行參選者,不予受理。
六、評選作業
(一) 評審程序:評審分為資格審、初審、決審等階段進行。
   1.資格審:由執行單位審視參選資料,篩選出符合參選資格名單,進入初審流程。
   2.初審(書面審查):由具專業素養和代表性之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,審查委員依評選標準進行書面審查,並召開書面審查結果會議,決定入圍決審企業名單,預計18家。
   3.決審:由地方政府、學者專家及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,依據入圍決審企業書面資料進行評審,決議得獎企業。
(二) 評選標準:
評選構面與指標
項目 權重 相關參考指標與內容說明
整體管理制度
(含財務評估)
 
30% l    經營理念、願景、目標
l    企業文化塑造及實務作為
l    營運流程管理(含會計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、資訊系統規劃/應用/管理、供應鏈結構管理及策略聯盟運用情形、取得相關認證如正字標記、GSP、環保標章、節能標誌等...)
l    5S、TQM等品質策略
l    工業安全與衛生管理
l    海外投資情形(含本業/轉投資)
l    最近5年主要股東及經營團隊之變動情形
研發與創新 30% l    產品(服務)、技術、事業開發之短、中、長期策略
l    研發投資與成效、五年來研發投資經費佔營業額比率之表現
l    創新商品/服務/技術成果
l    生產流程之改善
人力發展
(含勞工福利)
25% l    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策略(包含人事制度、教育訓練、知識管理)
l    勞資關係及員工福利(包含勞資對話及團體協約推動、提供員工協助措施或補助方案、優於相關法令之優良措施)
l    提供產學合作及實習情形
l   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,積極推展各項員工福利計劃。
l    依法辦理各項就業與健康保險,保障員工就業安全。
l    設置工安衛室與醫護室,辦理工安及消防訓練、健康檢查、健康促進等活動、導入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及OHSAS 18001職業衛生與安全管理系統管理,致力於維護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。
l    提供員工酬勞制度,使得企業利益與員工共享。
社會責任 15% l    企業形象與對社會之貢獻
l    綠色經營理念與具體作為(使用節約/節能相關硬體設備或措施、使用環保材質或簡化產品包裝、減少耗材之經營規劃、產品相關廢棄物回收等)
l    汙染防治措施
l    地方公益活動
l    響應政府政策(導入使用電子發票、訂定實施員工調薪分紅機制等)
 
七、表揚名額
   表揚6家企業為原則,惟實際當選家數由決審委員會議決。
 
八、報名及收件截止時間
    (一)即日起延長至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截止。
     (二)送件方式:
         1.郵寄:以郵局郵戳為憑。
         2.親送/宅配:即日起延長至107年7月31日止,於上班日早上9:00至下午5:00前送達。
 
九、報名應繳資料
   
  • 自我檢核表(附表如後)。
  •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附表如後)。
  • 公司基本資料表(附表如後)。
  • 事蹟說明書(附表如後)。
  • 工商及社會團體、學術研究機構等登記立案單位推薦參選(推薦書)
  • 公司最近一年會計師查核簽證或報稅報表之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暨保留盈餘表影印本。
  •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、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、工廠登記證明文件、公司負責人身份證、董監事名冊(影印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)及其他事蹟證明相關文件影印本(如品質認證證明書)。
  • 國稅局與地方稅務局核發之去二年無欠稅證明(正本)及臺灣票據交換所臺南市分所核發之無退票紀錄證明。
  • 檢附專利證書或獎狀(英、日文),請附中文翻譯對照
  • 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核發二年內無違反法令證明
  • 對社會公益,有特殊顯著貢獻並有優良事蹟之佐證資料
  以上資料請檢送:正本1份、影本5份及電子光碟1份。並以A4規格、雙面印製且裝訂整齊。
  註(一):1.以上資料如為影本需加蓋公司大小章及與正本相符字樣。
         2.參選資料概不退件,由主辦單位統一銷毀,送審前請自行影印留存。
  註(二):1.相關附表下載網址http://188.airp.org.tw
         2.收件單位: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專案辦公室
           地    址:臺南市六甲區工研路8號
           洽詢專線: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06-384-7188    傳真:06-693-9055
           e-mailjerry.chou@itri.org.tw
  
 
十、頒獎表揚
(一) 召開媒體記者會公開表揚,恭請市長或高階首長頒發獎座及中英文得獎證書。
(二) 臺南產經報導「金質企業獎得獎企劃─成長與奮鬥歷程」,擴大得獎業者形象,擴大企業成功典範學習效果。
十一、得獎企業之義務
(一) 凡報名參選之企業,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安排,辦理評選及頒獎表揚相關作業。
(二) 得獎企業有配合提供印刷專輯、錄影專輯所需題材、發表企業成功經驗、參加得獎企業聯誼及參與獎項、市政府相關廣宣等活動之義務。
(三) 參選企業須本諸誠信原則提供參選資料,提報資料若經查證有不實陳述、違反本須知規定、重大缺失事件,或發生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形象者,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得獎資格,其獎座及證書繳回主辦單位,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